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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商粮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8-03-13来源:作者: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商务和粮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799)。
  一、概述
  2017年,区商务和粮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局加大公开力度,围绕商务粮食中心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优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务公开地位
  我们坚持把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机关有关职能股室明确了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把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各股室,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各股室按照信息公开权限,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办公室对上报的信息严格把关,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为目的,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培训,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我局重视政务公开方面学习培训工作,多平台全方位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等文件的重要内容,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增强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督导,确保信息时效
  加强信息报送督办力度,定期对各科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积极指导各科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评选出优秀政务信息,强化信息工作氛围,有效推动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商务和粮食局通过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食品药品监督等13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制度建设及信息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与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进一步开发。
  2、改进措施:一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完善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电子文档(表格)下载等网上信息发布功能;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完善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三是认真执行国家扩内需的各项政策,积极为流通企业开展服务,将国家有关促进消费的政策及时在网上发布和解读,使企业充分享受到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