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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8-03-13来源:作者: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从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说明。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办联系(地址: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枫燎路69好,邮编:412000,联系电话:0731-28580186)。
  一、概述
  2017年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根据国家和省市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优化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劳动保障、民政低保、计划生育、国土、林业等多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社区(村)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街道已在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8条。
  (二)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工作动态120条,占93.75%;政策文件信息8条,占6.2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www.wx96520.com)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度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我街道在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全面,时间上有时滞后,群众参与度不是很高。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枫溪街道将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搞好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多方多渠道加大宣传,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