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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10-24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公告
株人才办〔2017〕12号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文件精神,现将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的相应条件,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从外地新引进到株洲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引进的国内人才,人事和社保关系须转入株洲。
2.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在株洲市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须依法在株洲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3.新引进的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年薪4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生产研发人才可申请E类人才安家补贴。
4.引进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起,以申请人在株洲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起申报。
二、补贴政策
1.补贴标准。按照A类人才200万元, B类人才100万元,C类人才50万元,D类人才20万元,E类人才10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补贴。
2.补贴发放。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三年内按月通过社保卡发放。用人单位属中央、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和所在单位各承担50%,其他单位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3.鼓励购房。享受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即可申请50万元购房贷款,且所购住房贷款不受面积限制。
三、办理流程
按照申报—初审—审核—公示等流程办理,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表。《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汇总表》(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rsj.zhuzhou.gov.cn下载)。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护照、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3.符合相应人才类别认定标准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入选人才计划文件、任职证明、专利证书、项目成果等。其中,按薪酬标准认定的人员须提交最近3个月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单及个税缴纳证明。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4.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材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个人参保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社保卡信息。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3个月以上完税证明。
5.用人单位简介材料。包括单位主营业务或职能、申报上一年度经营业绩和缴税情况、税收缴纳属地等,简介不超过1000字。
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成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此次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时间为10月20日-11月10日。后续即时受理申报,定期组织认定。
2.市区范围内直接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地址: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政务中心
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电话:28680825,邮箱:zzrencai@163.com
3.各县市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市委人才办申报,由各县市初审汇总后统一报市人才服务窗口。
炎陵县电话:26230205,邮箱:562085923@qq.com
茶陵县电话:25238119,邮箱:406208095@qq.com
攸 县电话:24214663,邮箱:232919536@qq.com
醴陵市电话:23287260,邮箱:lilingrencai@163.com
株洲县电话:27618580,邮箱:20301377@qq.com
六、其他说明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贴经费,并向社会通报名单。
附:
1.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
2.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汇总表
3.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1
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申报审批表
姓名 | 性 别 | 民 族 | 贴照片处 | |||||||
出生 日期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学历 学位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职称 /职业 资格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从事专业领域 | ||||||||
证件 号码 | 社保卡账号 | |||||||||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 | 签订劳动合同年限 | |||||||||
联系 | 电子邮箱 | |||||||||
申 报 |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 | |||||||||
申报 类别 依据 | ||||||||||
学习 工作 简历 | ||||||||||
申请人 承诺 | 本人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
县市区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株洲市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学历/学位 | 职称/职业资格 | 工作单位/职务 | 证件号码 | 社保卡账号 | 联系电话 | 申报类别 (按照A、B、C、D、E类填报) | 备注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3
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其中A、B、C、D为高端人才)。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百人计划”人选;省“光召”奖获得者;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建筑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2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其它省部级奖项一等奖以上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市核心专家;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内外行业标准制定者第一负责人;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卫生“135”计划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湖湘工匠获得者;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株洲市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市“万名人才”计划人选;市级工艺美术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市卫生人才“13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株洲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博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