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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8-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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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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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

关于《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8-02-26来源:省发改委作者:字体[ ]

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941号)进一步加强配气环节监管,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促进我省管道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我们出台了《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出台过程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要求借鉴外省市已出台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8月下旬我们草拟了《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代表意见共征集市州发改委意见建议38燃气企业意见20在采纳相关意见建议并做修改后,形成修改稿再次征求市州发改委、燃气企业代表意见和委内相关处室意见。121日召开全省燃气企业代表和市州发改委座谈会研究讨论,听取意见建议修改形成《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三、《办法》主要内容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目标,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独立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办法》共分四个章节22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权限等。

第二章价格制定与调整明确了配气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基本原则、核定方法、主要指标的界定、调整周期等。

第三章定价程序和信息公开明确了配气价格核定和调整的一般程序,应向社会公布的价格核定和调整信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并强化社会监督。

第四章附则明确价格检查和违法查处、有效期等。

四、《办法》主要亮点

一是严格遵循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办法》对主要概念、核心参数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进行明确,包括燃气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组成和有效资产的定义、准许收益计算基数、准许收益率范围和供销差率的取值等建立完善定价办法。同时准许收益率在7%上限范围内指导各市州因地制宜合理定价。

二是借鉴外省经验根据国家发改委配气价格管理培训会议精神,借鉴外省市经验结合湖南实际确定。

三是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准许收益率按配气管网负荷率不低于50%取得相应税后全投资收益率的原则确定供销差率按新建不超过5%、运行3年及以上不超过4%确定这些规定有利于激励燃气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扩大用气规模提高管理水平,降本增效从而进一步降低配气价格,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