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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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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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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9-25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芦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芦淞区“访民情、解民优、促和谐”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打造“平安企业”,促进全区经济建设,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指导思想
平安企业创建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建新城,促两型”的奋斗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各企业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有效拓展平安企业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使维护平安的意识在企业深深扎根,使平安创建的措施落实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努力促进全区的社会稳定。
二、创建范围
平安企业创建的范围是:全区工业企业
三、创建目标
平安企业创建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年度综治工作总体目标,在着力提升创建整体水平的同时,通过扎实推进,使区辖工业企业达到平安企业创建标准和要求,形成全区企业平安创建意识明显增强、各项工作举措明显强化、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长效工作机制明显完善的良好态势。
任务是:通过“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力争至年底,全区有80%的重点企业参与“平安企业”创建,评选20家企业成为“平安企业”,评选10家企业成为“平安标兵企业”,由区“平安企业”创建办负责评选表彰授牌。
四、创建标准
(一)政治大局持续稳定
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明显提高,对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范严密、打击及时,不出现重大政治事件。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健全,落实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责任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能采取得力的防控措施迅速妥善处理。
3.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建立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二)社会治安秩序良好
1.加强综合治理,单位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生。
2.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及职工犯罪率均在0.2%以下。
3.群众对本单位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
4.重点要害部位(财务室、微机室、档案室、仓库等)落实三铁一柜一报警设备。
5.厂区及家属院有专人值班巡逻,停车场、自行车棚有专人看管。
6.各种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打架斗殴、偷盗抢劫、赌博、涉毒、涉毒等违法犯罪现象。
7.无家庭暴力、无虐待老人现象。
(三)营造安全文明社会环境
1.环境优美,达到地上绿化、路面硬化、室内外净化、夜晚亮化,无脏、乱、差现象。
2.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产品货真价实,无价格欺诈现象和假冒伪劣产品。
3.消防、安全生产标志、警示等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
4.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管理措施得力,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5.消防、安全生产设施完备,各种奖惩制度齐全,无火灾隐患,无安全隐患,消防通道畅通。
6.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四)司法建设效果显著
1.加强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成立企业法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专管的“法治企业”创建工作机构(有文件,职责分工)。
2.有法治创建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加强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培训室(要有计划、内容和总结)、一个法律咨询室(要有咨询记录)、一个法律图书室(要有借阅制度和记录)、组建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要有活动开展情况、计划、内容和总结)。
4.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积极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开展“诚信守法经营企业”创建活动。
5.建立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等企业内部相关制度和机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厂务公开。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2.组织实施阶段(
3.总结推广阶段(
4、检查验收阶段(
六、方法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经信局局长陈鹏任组长,区经信局副局长黄虎为副组长,芦淞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芦淞国税分局、芦淞地税分局、芦淞工商分局以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由区经信局尹琦担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企业要成立专门机构,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宣传。一是开展平安创建入企宣传。由区安监局、司法局、公安局联合印制宣传手册,内容包括:平安创建、综合治理(民调工作)、禁毒、反邪教等,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企业归属地原则开展地毯式的入企宣传,发放宣传手册,上户率达100%。二是要加大在公共场所的宣传。各乡镇(街道)在辖区内公共场所统一制作创建“平安企业”相关的宣传横幅,同时在有的LED企业和公共场所滚动播出创建“平安企业”的宣传标语。
3.开展平安创建专家讲座。由区经信局牵头,安监、公安、司法等及相关创建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在各工业企业进行平安创建方面内容讲座。讲座内容:综合治理、禁毒、反邪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在区内集中举办两次以上的讲座,讲座时间为
4.建立芦淞区平安企业创建微信公众平台。区“平安企业”创建办开通创建“平安企业”微信公众平台,适时发布创建工作信息,各乡镇、企业的分管创建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了解创建工作动态。同时各乡镇、街道、企业建立微信群,将芦淞区平安创建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F时向群众发布,通过一些经常性的信息发布,使群众对平安创建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入脑入心,自觉认同“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目标任务。
5.加大督查力度。创建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企业检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指导整个“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6.落实创建责任制。各企业要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责任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开展。创建结束后,创建考核组要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要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造成重大事件、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党政领导,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依托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制定创建工作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8月以前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区“平安企业”创建办。有关责任部门要在开展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制止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现象发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实现维权与维稳工作的有机结合。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企业是创建“平安企业”的主体,创建“平安企业”需要企业的认知、参与和支持,必须把宣传发动企业的工作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一是以活动为载体,抓好主题宣传。要充分利用每年“安全生产日”、“6·26”、“12·1”国际禁毒日等特殊纪念日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二是以乡镇、街道为阵地,抓好普法宣传。开展“律师企业行”活动,采用以案说法、法律咨询、发放各种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知识进家入企。
3.突出工作重点,丰富创建内涵。在“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中,要突出三个重点,实施“三项行动”:一是以提高企业整体的法律素质为重点,实施“法制宣传进企业”行动。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企业学法活动,形成家家学法律,争做守法企业的良好局面。二是以营造和谐的企业环境为重点,实施“美丽企业环境”行动。将开展优美企业创建纳入“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中,不断丰富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内涵。三是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实施“矛盾化解进企业”行动。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企业、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企业不安全隐患。
4.推广典型经验,加大表彰力度。在创建活动中,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注意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企业特点和需求,积极探索“平安企业”创建的模式和机制,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中,要把“平安企业”创建与企业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的形式来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精心培育一批“平安企业”创建示范企业,通过带动示范作用,使“平安企业”创建进万企。要鼓励乡镇、街道,企业大胆创新,努力打造“平安企业”创建的亮点,进一步深化“平安企业”创建的内涵,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平安企业”示范企业和标兵企业等形式,创出不同模式、富有特色的“平安企业”品牌。区“平安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相关考核范围,年底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并扩大对“平安企业”、“平安标兵企业”的表彰范围和加大表彰力度,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芦淞区平安企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