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株洲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政局 > 部门动态

索 引 号:102/2018-03556

发布单位:

公开日期:2018-04-25

公开方式:

服务对象:

主题分类:

公开时限:

统一登记号:

内容概述:当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目的,...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的通告

更新时间:2018-04-25来源:区民政局作者:字体[ ]

  当前,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目的,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名义收取费用,给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造成了经济损失,影响了市场秩序。一些非法社会组织采取类似合法社会组织的名称开展敛财活动,影响了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破坏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环境,干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冒用国家战略、冒用党政机关名义,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声誉。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打着慈善组织名号进行募捐集资活动,一些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个别非法社会组织还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必须坚决打击。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发起人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严禁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严禁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严禁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
  二、任何非法社会组织都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厉查处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尤其是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支持或方便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五、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市活动线索,可通过如下方式及时举报:
  1.举报邮箱:392459860@ qq.com 
  2.举报电话: 0731-22168667
  3.来信举报:株洲市芦淞区民政局4-5办公室(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邮编4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