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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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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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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株洲市芦淞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7-03-02来源:作者:唐璜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淞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703)。

  一、概述

    2016年,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日常工作与特色、亮点工作并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从发布、审核、更新到备案,每一程序都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我局从制度着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方面的制度,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明确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利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局属各单位职能及业务范围相关文件制度,并做到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把城管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一些重大信息还通过通告、公开栏、新闻媒体及法制宣传日等途径主动予以公开。本年度公开政府信息2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检索等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局虽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也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但还存在一些需加强和改进的环节。一是宣传形式和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联络员不稳定,业务水平难提高,信息质量不高;三是信息报送不及时,时效性难掌握等。2017年,我局将立足年度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采集报送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渠道。严格按照 “透明、公开、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问题全程负责。努力推进城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

(注:以上数据统计均截至2016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