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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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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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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株洲市芦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扶贫帮扶 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5-31来源:作者:字体[ ]

各有关单位:

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扶贫帮扶工作方案》已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株洲市芦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518      

 

 

 

 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扶贫帮扶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政府扶贫攻坚推进工作会议安排和市级扶贫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现特制订我区2017年具体方案如下:

      一、帮扶目标

帮助炎陵县2017年实现成功脱贫摘帽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完成5个贫困村的摘帽任务,完成8个村的贫困户脱贫任务。实现贫困村两确保、两完善,即确保集体经济收入达标、贫困发生率达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实现贫困户一达到、两不愁、三保障,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主要考核指标: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户收入增速高于当地非贫困人口收入增速;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三、工作安排

1.成立领导机构。调整芦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区委办主任、分管扶贫的副区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局长等34家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详见芦办发〔201733号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村工作局,农村工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组建帮扶队伍。组建8支帮扶队伍常驻炎陵县8个村开展帮扶工作,由区级领导担任带队领导,每名带队领导带领4个后盾单位直接帮扶到村。每个工作队队长1名,队员2名(详见附件1),由派出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安排落实伙食补助和工作经费。帮扶工作队长和队员必须实行专职,做到两脱钩、一挂钩,即驻村帮扶期间,帮扶工作队长和队员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岗位脱钩,他们的工作表现与所在单位绩效考核挂钩。派出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

四、工作要求

1.突出帮扶重点。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部要紧紧围绕贫困人口脱贫和扶志两大重点来开展工作,提升扶贫业务水平,掌握和宣传好扶贫政策,让贫困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扶贫工作队要监督和推进我区帮扶炎陵县的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建成投产发挥效益。要着力解决不精准的问题,深入摸清贫困底子,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理清帮扶思路,建立协同作战机制;要突出抓好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转移就业,重点在产业扶贫上下功夫,杜绝简单的送钱送物和过度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贫困户脱贫;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贷款,帮助符合政策条件的贫困户获得医疗、低保、五保、兜底保障等救助政策。

2.规范工作管理。按照《县(市)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考勤通报、请销假、学习调研、联系、资金使用管理等管理制度。区帮扶工作队参加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区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和考核,要求全年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0天。建立例会制度,由区扶贫办或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召集,每个月组织一次驻村帮扶工作队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各工作队要在每个月3号前上报工作情况。建立扶贫工作队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帮扶工作队要开展入户走访,配合完善扶贫档案,着力解决识别不精准、台账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实行一户一档一村一册挂图作战。帮扶后盾单位要安排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农户,确保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高质量帮扶,每人结对贫困户不得超过5户。

3.加强资金管理。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后盾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帮扶力度。每个后盾单位筹措帮扶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当年节减的三公经费等行政管理经费优先用于驻村帮扶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个人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折算资金的20%统计为扶贫收入。规范资金使用,严守财经纪律和廉洁戒律。所筹集的帮扶资金70%用于发展产业、培训就业、医疗救助。队员派出单位要安排足额工作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规范程序,简化手续,有力保障本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工作正常开展。

4.强化工作奖惩。对完成帮扶任务,年终考核被评为良好的驻村帮扶工作队,按照实际驻村时间予以每天100元的奖励,总时间不超过200天。对没有完成年度帮扶任务的工作队,建议区委对工作队长、责任单位对工作队员进行问责。驻村帮扶责任单位或队员派出单位,派出的帮扶队员驻村考勤不合格,或者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由区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开展督查巡查、明察暗访,对驻村工作队长、队员工作履职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的,追究驻村帮扶责任单位或队员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队长、队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 1.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扶贫帮扶工作安排表

     2.带队领导、帮扶工作队及责任单位的职责要求

     3.芦淞区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细则

4.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       


 

附件1

2017年株洲市芦淞区扶贫帮扶工作安排表

帮扶村

带队领导

帮扶工作队

工作单位及职务

帮扶责任单位

炎陵县沔渡镇狮头村

王建勇

刘攀(队长)

610办副主任

区委办、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谭宇飞

区城管大队科员

戴奇峰

区农村工作局大京水管所科员

炎陵县水口镇自源村

杨晓江

汤清云(队长)

区民政局正科职副局长

区政府办、区民政局、
 
区卫计局、区文体旅游局

陈启文

区文体旅游新局科员

 

区经信局科员

炎陵县霞阳镇潘家村

蒋峰

罗京干(总队长)

区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区总工会、区城建局、
 
区商粮局、区经信局

 

区城建局科员

王本仕

区市场管理局科员

炎陵县中村乡道任村

肖支前

王庆伟(队长)

区纪委正科级纪检员

区人大办、区人社局、
 
区农村工作局、国投公司

王再根

区安监局科员

刘荣达

区人社局科员

炎陵县垄溪乡仙坪村

陈光国

王志刚(队长)

董家高科园主任科员、新芦淞集团工会主席

区政协办、区教育局、

区安监局、新芦淞集团

王智斌

区教育局科员

何建龙

区农村工作局大京水管所所长

炎陵县水口镇协成村

喻华军

张润年(队长)

原姚家坝乡人大主席

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管理局、

区审计局、区人防办

徐小英

区白关镇科员

张伟

区农村工作局大京水管所科员

炎陵县水口镇水口村

冯湘玲

庄飙(队长)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区委统战部、区老干局、
 
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司法局

吴湘鹏

区农村工作局大京水管所科员

郭自力

贺家土办事处科员

炎陵县中村乡中村村

杜益

陈学应(队长)

区城建管委办副主任科员

区建管委办、区征管办、
 
区残联、区统计局

袁文乐

建宁办事处科员

夏坤

建设办事处科员


 

附件2

 

带队领导、帮扶工作队及责任单位的职责要求

 

一、带队领导

指导工作队的驻村帮扶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调度会,开展1次驻村帮扶,住村时间不少于3天。每名带队领导至少要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每个季度至少走访1次以上帮扶的贫困户,每个月至少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1次以上帮扶的贫困户,掌握贫困户的情况。统筹管理扶贫队机动经费的使用。

二、帮扶工作队

1. 帮扶工作队

依据国务院扶贫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省负总责、市州协调、县为主体、乡村实施的责任分工,县(市)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和村承担脱贫攻坚直接责任,负责具体实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在当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乡镇的日常管理项目考核。帮扶工作队对所帮扶村脱贫攻坚负直接帮扶责任。帮扶工作队要履行顾峰副市长关于帮扶工作队六查(查基础工作、查日常行为、查工作短板、查工作能力、查工作履职、查群众满意度)的日常工作职责。

2.帮扶工作队长

帮扶工作队长是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持驻点村帮扶全面工作,代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主要帮扶责任。担任驻点村第一书记,牵头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和实施方案,带领队员深入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并做好队员日常管理。每个月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区扶贫办汇报一次驻村帮扶工作情况,每个季度向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汇报一次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及时与责任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工作队中选出一名同志担任总队长,总队长负责统一规范各队工作生活秩序,并定期召集所有工作队进行工作调度和经验交流,同时掌握全面工作情况。

3. 帮扶工作队员

每个队员每月至少向所在单位汇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驻村队员必须服从队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计划稳步实施,取得实效。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进行驻村帮扶,随时掌握村情民意,做好扶贫日记、民情台账,遇到特殊情况和紧急事项,及时报告。要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四、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包括后盾单位、队员派出单位和扶贫管理职能单位。

1.后盾单位。在带队领导的领导下,全力支持帮扶工作队开展各项结对帮扶工作,每个后盾单位至少要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每个季度至少走访1次以上联点的贫困村,每个月至少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1次以上联点的贫困村。安排帮扶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

2.队长和队员派出单位。全力保障本单位派出人员实行专职帮扶,安排足额的工作经费,规范程序,简化手续,并确保专款专用,以保证队员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原则上不得向派出人员安排除扶贫帮扶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3.几个主要的扶贫管理职能单位。

1)区委组织部:做好驻村干部的选派工作,为扶贫帮扶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会同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帮扶工作队员、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负责落实驻村干部有关政策;

2)区监察局: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扶贫政策的违纪违规案件。

3)区财政局: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成效,筹集和安排扶贫帮扶专项资金;

4)区审计局:定期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大处理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5)区人社局:优先对贫困对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优先为贫困对象提供就业服务,组织企业参加扶贫专场招聘会。

6)区农村工作局:履行办公室职责,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调度扶贫帮扶各项工作,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为所有帮扶队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附件3

芦淞区驻村帮扶队工作队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方式

分值

领导重视

15分)

区级领导

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调度会,开展1次驻村帮扶,住村时间不少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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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责任单位

帮扶责任单位考核平均分×10%

依统计数据

10

减贫成效(10分)

贫困户脱贫

贫困户收入增速高于当地非贫困人口收入增速;减少贫困人口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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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当事人

5

贫困村摘帽

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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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群众

5

精准管理(7分)

贫困人口退出动态管理

贫困人口按评议、公示、贫困户主签字认可的程序退出,并及时上报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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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贫困户

询问群众

3

到户登记

《精准扶贫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手册》发放到户率100%,并及时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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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当事人

3

挂图作战及扶贫档案信息化管理

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要上墙;扶贫档案既要有纸质档案又要有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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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层组织建设情况(15分)

领导重视

各帮扶单位一把手高度重视党建帮扶工作,加强对联点村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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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当事人

5

班子建设

两委班子五个好,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营、治保会等村级组织是否健全,作用发挥好,软弱涣散班子是否整改到位;全面推行一核心三组织五基本村级治理模式,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内部管理和议事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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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村民代表

3

制度管理

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党员学习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财务管理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等制度、四议两公开常态化,村后备干部及党员培养有计划;按要求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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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当事人及村民代表

3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分值

基层组织建设情况(15分)

村级设施

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好。做到三齐全”(办公设备、档案材料、各种设施及管理制度)、四规范(活动记录、室内摆设、上墙内容、支部工作)、五上墙(党建知识、党建制度、创建目标、工作分工、经济发展规划);注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功能和作用发挥,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实地查看

4

精准帮扶(38分)

调查研究

制定贫困村脱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查看资料

召开座谈会

3

对口帮扶

积极筹集、及时到位帮扶资金。

查看资料

走访群众

5

积极联系有关部门,推动扶贫项目立项、建设,确保不发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

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群众

2

六到农家

实施安全饮水、五小水利,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实地走访

3

实施电网电力升级改造,解决无电、用电不稳问题。

实地走访

3

实施村级道路建设,确保村主干道硬化,自然村庄道路达到通达标准。

实地查看

4

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引入外来公司、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金融扶贫并与农户建立起利益链接机制,建立农民培训及劳务输出与转移机制。

实地查看及查阅相关资料

4

实施危房改建项目,全面解决贫困户无房、D级危房问题。

实地查看

3

实施环境整治,确保村容村貌干净、整洁,垃圾处理规范。

实地查看

1

六个落实

村内适龄学生普九入学率达到100%,贫困户子女无因贫困辍学现象。

查看资料

走访农户

2

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修建有合格的村卫生室,配齐乡村医生。

查看资料

2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分值


精准帮扶(38分)

六个落实

全面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进行公示。

走访

查看资料

1


全面落实低保政策并进行公示。

查看相关资料

1


全面落实好五保政策并进行公示。

走访及召开座谈会

1


发展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

实地查看

查看资料

3


日常管理(10分)

管理制度

建立并执行学习制度、报告制度、考勤制度、廉政制度。

查看资料

询问干部群众

3


驻村时间

驻村干部出勤天数每年不少于200天,由驻点村村支两委盖章证明。

查看资料

询问干部群众

3


宣传信息

每月向区扶贫办报送一篇以上工作信息,半年报送工作小结,年终报送工作总结。

以统计数据为准

2


学习调研

每月至少向区扶贫办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以统计数据为准

2


群众评价

5分)

乡镇(街道)、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对扶贫工作开展满意。

召开座谈会

走访群众

5


加分项目

获中央表彰的加5分,获省级表彰的加3分;调研材料、经验材料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加5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加3分;帮扶投入(资金、项目)超过区派驻村工作队平均投入加2分。

提供证明及相关影印资料










 

 


附件4

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

 

根据市、区关于扶贫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区对口扶贫炎陵县5个贫困村和3个非贫困村。为优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保障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特制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

一、扶贫项目资金由芦淞区农村工作局凭炎陵县财政局开具的代收扶贫资金的往来票据统一拨付至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的村开具扶贫资金往来票据,持项目实施计划、合同或项目实施的有关资料向该县财政申请拨付扶贫资金,该资金纳入村账乡代管。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资金时:

(一)是工程性质的,必须附施工合同、项目验收竣工决算表、资金拨付申请表、中标通知书(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为付款凭证;

(二)生产性质的扶贫,以补助标准明细签字表、实物收条签字表等相关凭证为付款凭证;

(三)发放特困户补助时,以特困户收条签字盖手模为付款凭证。

实施村为报账主体,由村、乡职能部门层层把关,最后由我区扶贫队员证明和队长签字同意再拨付或发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到位。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扶贫项目的实施单位应收集好项目实施所有依据和实施前后照片,扶贫队员应做好项目资金支付的流水账,及时掌握资金动态,并加强监管,以便日后审计和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