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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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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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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8-31来源:作者:字体[ ]

各相关单位:

《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粮食生产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410

株洲市芦淞区2017年粮食生产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努力实现2017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6.87万亩,粮食总产量3.24万吨,耕地抛荒率控制在5‰之内的目标,现就做好2017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的区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白关镇政府、大京风景区管委会、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层层制定和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和完成区粮食生产领导小组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为保证粮食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年生产任务完成(具体任务见附表),区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粮食生产督查和检查。凡粮食生产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其单位粮食生产工作不能评先评优。

二、切实抓好制止耕地抛荒,确保粮食生产面积稳定

切实抓好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压减单季稻,扩大双季稻,引导农民发展再生稻生产,保证粮食生产面积,稳定粮食总产量。白关镇政府、大京风景区管委会、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千方百计遏制耕地抛荒,确保全区耕地常年性抛荒面积在千分之五以下。

三、促进土地流转,扎实推进粮食规模生产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扶持发展种粮专业大户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对粮食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的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根据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精神,给予粮食规模经营补贴。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村信贷、农业保险等实施办法,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支持种粮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育、耕、种、管、收等全程技术服务,多措并举推进粮食规模化经营。

四、优化生产服务,全力推广水稻三项关键增产技术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指导和服务。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和防灾减灾技术,全力推广普及水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和安全齐穗三项关键增产技术,提高单产水平。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粮食种植的科技水平。定期组织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种粮大户进行以水稻高产优质栽培技术、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粮食生产节本增效等为中心内容的技术培训。白关镇政府、大京风景区管委会、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必须结合制止耕地抛荒、控制直播和推广普及水稻三项关键增产技术,积极办好水稻高产优质栽培示范点

五、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提高稻米品质

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耕地修复治理内容,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阻断污染源,努力控制水稻直播,提升耕地质量。引导农户采用推广低镉水稻品种、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定期进行深耕改土等有效易行的农艺技术措施,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大力提升我区稻米达标率。

六、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完善粮食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准确、及时到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进行早稻集中育秧的专业户、种植双季稻的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和扶持,早稻集中育秧按秧田面积2000/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种植再生稻的经营实体和农户,按照种植双季稻的标准,发放双季稻补贴。同时,加大相关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发展粮食生产和产业化发展。

 

 

 

 

 

 

2017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

 

乡镇

粮食播种面积

双季稻面积

优质稻面积

玉米面积

旱粮面积

粮食总产量

白关镇政府

5.0

1.5

3.8

0.1

0.1

2.3

大京风景区

管委会

0.64

0.18

0.5

0.02

0.05

0.3

董家街道办事处

0.61

0.17

0.45

0

0.03

0.3

龙泉街道办事处

0.06

0.01

0.05

0

0.01

0.03

枫溪街道办事处

0.55

0.09

0.4

0.03

0.01

0.26

庆云街道办事处

0.01

0

0

0

0

0.05

合计

6.87

1.95

5.2

0.15

0.2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