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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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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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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17-02-24来源:作者: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子路668号,邮编:412000,电话:0731-28580512)。

一、概述

2016年,区统计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计法》和《保密法》的要求,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所有统计信息经分管局长审批后方能对外公开,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

一是扎实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统计信息公开责任制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建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负专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上传、发布工作,其他股室密切配合,做到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执行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严防统计数据泄密。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方式。对统计信息发布、提供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发布形式进一步规范,发布前严格审核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统计局通过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工作动态、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信息、政策文件、统计年报等81条;统计月卡11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局综研核算股、办公室提供统计优质服务,接听电话查询、接待来函来人查询25人次,提供统计数据2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统计信息缺乏系统深入地梳理和分类,信息更新速度不快,公开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不够与领导的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不能完全满足各级领导和公众的需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宽,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统计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文字叙述较多,运用统计图表、图片比较少。

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二是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株洲市芦淞区统计局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