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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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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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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7-17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芦淞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联合区疾控工作人员于7月11日对8家营业中的室内游泳场所开展现场监督监测工作,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卫生监督员对8家室内游泳场所的日常卫生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从业人员健康证、消毒产品索证、每日10%新水更换记录、每日水质消毒处理登记台帐、每日水质自检登记等内容为本次检查的重点。现场检查情况显示,个别场所仍存在日常消毒、换水记录登记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结果,卫生监督员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检查过程中,疾控工作人员对游泳场所的游泳池水余氯、浸脚池水余氯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并现场采集游泳池水样。对游泳池水样中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数、尿素、浑浊度、pH值等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出具后将通知各游泳场所,并将结果公示在区卫生监督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