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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8-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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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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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一、党政领导分工刘正午(党委书记):主持...

白关镇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更新时间:2018-03-27来源:作者:字体[ ]


一、党政领导分工

刘正午(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玲(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管财政、审计工作

  锷(党委副书记):主管办公室、资产管理、政务中心、群团、宣传、应急、文体、档案、城建、特色小镇、安居工程、危房改造、两型、招商引资、项目招投标、创文工作,分管党政办、城建办。

  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主管政法、综治维稳、司法、信访、禁毒、交通安全工作分管综治办。

唐胜军(原大京党工委委员、人大联络室主任):主管农业、林业、水利、粮食、移民后扶、河长制、食品药品、美丽乡村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

何林保(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兼)):主持政协联络工作,主工会、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协调工作联系教育,分管项目办

曹新文(原大京党工委委员、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兼)):主管民政、残联、民宗、敬老院工作,分管民政办。

林孟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刘佳佳(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主管经管、村、安监、消防、统计、企业、科技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

  明(党委委员):主管党建、组织、统战、老干、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分管党建办、人事劳动保障站

张立武(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主管武装、城管、拆控违、国土、环保工作,分管城管办。

田玉蓉(人大副主席):协助人大主席分管人大工作,主管卫计、红十字会工作,分管卫生办。

陈淳(公安特派员):协助分管综治维稳工作。

李利玲(副科级干部):管财政、审计工作,管财政所。

二、镇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

详见附件《白关镇2018年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表》

 

附件:白关镇2018年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表

 




           

附件1

白关镇2018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表

序号

部门

职责

联系区级部门

人数

主管领导

主任

人员安排

1

1.   贯彻落实镇党政联席会形成的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综合协调、信息综合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重大接待以及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机关后勤、资产管理、机关管理工作;

2.   负责政务中心、应急、文体、宣传、团委、妇联等工作;

3.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档案局、区应急办、区妇联、团区委、区文体旅局、区政务中心、区信息中心

6

王锷

 

欧阳夕(人大专干)

罗慧娴(文体专干)

陈勇(宣传专干)

刘莹红(妇联主席)

张异兰(资产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刘军(仓库保管员)

2

1. 负责村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2. 负责产业发展、特色小镇及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

3. 负责安居工程、危房改造等相关工作;

4. 负责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5. 负责项目招投标及招商引资;

6. 负责两型建设相关工作;

8.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城建局、区发改局、区商粮局、规划芦淞分局、区文明办、区两型办

4

王锷

过亚群

袁高明张汉钦、何伟强

序号

部门

职责

联系区级部门

人数

主管领导

主任

人员安排

3

1. 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定治安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治安重点,整治治安秩序;

2. 负责基层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3. 做好禁毒、司法行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

4.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

5.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公安分局、芦淞交警大队

7

刘湛

刘颜标

黄海军(司法所长)、

刘小华(群众工作站站长)、

李杰(武装专干)、

周卫伟、

黄晶(禁毒专干)、雷云禄(教育专干)

4

经济

发展办

1.  负责村账管理;

2.  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

3.  负责企业管理、指导及统计工作。

4. 负责科技相关工作;

5.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经科信局、区科协、区乡财中心、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工商芦淞分局

6

刘佳佳

刘佳佳

(副主任何光球)

罗新文(安监站长)

姜利辉(统计站长)

李臻敏

严妙(主管会计)

周儇(村账审核兼敬老院会计

序号

部门

职责

联系区级部门

人数

主管领导

主任

人员安排

5

1.  负责低保、五保调查、报表、信息报送等工作;

2.  负责救灾、救济工作;负责优抚、参战人员的待遇及资金发放工作;

3.  负责残疾人及老龄、慈善工作;

4.  负责敬老院管理;

5.  负责民政惠民资金及物资发放工作;

6.  负责民族宗教工作;

7.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民政局、

区残联、区慈善办、区民宗办

6

曹新文

邱思岸

王琼琴(内务)、

刘翔(残联专干、粮食直补专员)、

游烈胜、马晓峰、钟妮(工会副主席)

6

1.  负责劳动保障、就业培训相关工作;

2.  负责人事相关工作;

3.  负责社会保险工作;

4.  负责劳动争议调整和维权工作;

5.  负责劳保惠民资金发放及审核把关;

6.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人社局

3

 

康峻鸣(人事专干、新农合专员)

陈自强(劳动监察)

王晚艳(新农保专员)

7

1.  负责镇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建设;

2.  负责辖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  指导基层党的建设,负责干部教育管理;负责老干工作;

4.  负责统战工作;

5.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统战部、

区老干局

4

 

陈天元

邹健(统战专干)

序号

部门

职责

联系区级部门

人数

主管领导

主任

人员安排

8

1.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工作;

2. 负责水务管理和移民后扶管理;

3. 负责“三防”(森林防火、动物防疫、防汛抗旱)工作;

4. 负责能源、农电等工作;

5. 负责农机管理和农产品安全工作;

6. 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

7. 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日常工作;

8.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9.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村工作局、区食药监局

7

唐胜军

黄伟(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董才斌(副主任)

包向阳(林业站站长)

林孜(食药站站长)

黄伟平、

袁凤高(林场)、

赵扩林(林场

9

1. 负责人口计划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2. 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宣传,督查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3. 承担生殖健康宣传、咨询、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4. 负责卫生防疫工作;

5. 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卫计局、区红十字会

5

田玉蓉

田玉蓉(副主任文章)

张利、唐岚、谭忠清、黄鲁军

序号

部门

职责

联系区级部门

人数

主管领导

主任

人员安排

10

1. 负责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指导、实施和监督,协助执行城管执法工作;

2. 负责爱国卫生、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3. 负责村民建房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和规划等工作;

4. 负责拆违控违工作;

5.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城管局、区城管大队、区建管委、区环卫处、区爱卫办、区拆违大队、国土芦淞分局、环保芦淞分局

7

张立武

王宇智(国土专干)

宋经凯(拆违中队长)

沈皓忠(城管中队长)

谭大威(环保站站长、国土专干

王丽(妇联专干)

朱建平、李斌

11

1. 负责财政综合管理;

2. 编制镇财政年度预算,做好财政年度预决算;

3. 负责财会工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管理好预内、预外资金和国有、集体资产;

4. 负责对村(社区)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

5. 完成镇年度财税工作;

6.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4

李利玲(工会主席

易洪毅

曾仲嫦(出纳)、

文馨(项目会计)、陈烨(机关会计)

序号

部门

职责

联系区级部门

人数

主管领导

主任

人员安排

12

1.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2.负责项目建设协调等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征管办、新芦淞集团、

国投集团

8

何林保

李杨

杨建辉、彭建良、陈巧雄、何初林、罗建明、袁汉辉

周维

13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决议、决定,落实镇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辖区反腐倡廉工作;

2. 受理、查办镇域范围内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举报及违纪违法案件;

3. 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进行督促检查

4. 完成上级纪检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纪委

区监察委

2

林孟超

林孟超

易飞武(纪委副书记)

肖潇